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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黄标车违规驶入禁行区 每天有约30起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10 | 浏览:3550 ]

自11月1日起,对黄标车闯禁行区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的处罚。据交警部门统计,自规定执行以来,济南每天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约30起。5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通告》的新闻通报会,会上公安、财政、交通、环保、商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解答相关问题。

按照《通告》要求,自11月1日起,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的处罚。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交警部门每天查处济南黄标车违法行为30起左右。

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于奕介绍,截止10月底,已完成黄标车淘汰29025辆,占今年我市黄标车淘汰任务(37019辆)总量的78.4%。今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共查处各类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113327起,其中违规进入限行区域83062起。查处排放黑烟机动车1016起,查处逾期未年检机动车29246起,达到报废期限仍上路行驶机动车3起。

相关介绍:禁行区域规定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要求,自2014年11月1日起,我市以下区域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无特别标注的道路为不含):市内五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东至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线、北至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含以上道路)。

长清区:南环路—芙蓉路—104国道—明发路—农高路—平安南路—经十西路—峰山路—经十西路(含明发路、农高路、平安南路的农高路至刘长山路路段)以内区域和峰山路、龙泉街西段、孝堂山路、中川街以内区域。

章丘市:经十东路、龙泉路(102省道)、世纪西路、世纪东路以内区域。

平阴县:220国道、105国道、济菏高速公路(含济菏高速公路)以内区域。

济阳县:经一路、丁字街、南环路、经三路、新元大街、济北大道(220国道)、泰兴西街、旺旺街、泰兴东街、纬四路以内区域。

商河县:316省道、248省道、东外环路(张徐村至徐芦坊村路段)、北外环路(刘万枝村至徐芦坊村路段)以内区域。

全市区域内的高速公路。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