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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年将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纳入区县工作考核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1-23 | 浏览:8754 ]

近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西安今年将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纳入区县工作考核。

近期,不断有业主反映,一些街办以不清楚、不懂流程为由,未及时受理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材料的情况,对此,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主大会、业委会、筹备组等有着详细描述,因此,各街办和所在区县,应该按照各自的情况,制定所在辖区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流程,印制申请表、备案表等。

对于一些街办、社区以未成立过业委会为由,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该负责人表示,今年西安市已经将指导、组建、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备案业主委员会,纳入到区县、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中。

对于很多业主询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建筑面积和入住人数有何要求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明确: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该负责人表示,业主所在小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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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曾建议:

将促进业委会成立列入街办考核

2016年12月27日上午,由华商报社举办的“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公益律师座谈会如期举行,韩朝泽等20多位律师就促成业委会成立经验做了分享。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宗丽辉律师建议将促进业委会成立工作列入基层街办考核任务,有奖有罚。

“一些街办说是对物业条例不熟悉,没有成立过,不懂流程。其实说破了是出于私心不愿让业委会成立!”宗丽辉律师表示,其代理小区曾按照要求准备了相应资料,但辖区街办主管负责人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让成立筹备组。

宗律师说,根据他与该街办主管负责人交谈获悉,之所以不愿意让成立业委会,是因为对成立业委会的后续监管有顾虑,有的相关工作人员甚至认为,“我让你们成立业委会,就是建个台子让你们打架,我到时就忙着拉架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想法,比如街办要安排某项工作,给物业通知很快就能落实;而给业委会主任打电话,有可能连电话都不接。所以,要真正促进新条例顺利实施,必须设立促进业委会成立的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列入基层街办考核任务,有奖有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