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1个省份人均收入排行公布,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844元。上海最高达47710元。其中,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366元,位居全国第19位。
从公布的排行表看到,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844元。其中上海、北京、浙江排名前三,人均收入超4万元。上海最高,47710元,甘肃省则排名倒数第一,平均收入只有20804元。另外,上海应届毕业生起薪水平也最高,每个月为3241元;其次为北京,每月3109元。
对陕西而言,2014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24366元,增速为9%,在上榜的31个省份中排名第19位。而在2013年,陕西排名18位,2000年排名23位,总体呈上涨趋势。
来自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人均月2030.5元),同比名义增长9%,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84.5%。
2014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2元(人均月661元),同比名义增长11.8%,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为连续第7年增速快于全国;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全省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5年快于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