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验机动车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交强险(交公安机关联)、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4.机动车来历证明(发票)
5.机动车合格证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电子票网上传送)
7.(经办人身份证,车主委托书 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温馨提示: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交验机动车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
6.(经办人身份证、车主委托书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