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李辉 崔睿璇报道)“僵尸车”30日内不自行移离,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拖移并依法处理;被依法扣留且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为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7月3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处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和被依法扣留后逾期未处理机动车的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上述车辆依法开展处理。
无论是在车水马龙的主干道,还是背街小巷,布满灰尘且长期无人认领的各式““僵尸车””,如今成了影响城市环境的“牛皮癣”,既有碍观瞻又堵路挡道。
棉花街的“豪华”“僵尸车”8月7日中午12时45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棉花街南一巷内,一家商铺的老板反映,半年多了,一辆被尘土覆盖的大捷龙商务车一直停在这里,期间,有位看上去四、五十岁男子来看过这辆车,商铺老板还问过该名男子,车为什么在这里停这么长时间,那名男子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
之后再也没见此人。一位住在此处的居民说,有时候会看到车身上贴着交警部门开的罚单,至少见过不下十次的罚单,到了刮风天罚单就被吹走了,而车主人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从不出现。
家住旁边楼上的王奶奶说,这么好的一辆车停在这里也没人要,怪可惜的。很多居民都希望尽快能拖走这辆车,毕竟这条路比较窄,长期停在此处,对附近居民的车辆出入也有影响。
记者看到,这辆大捷龙商务车外观完好,没有磕碰刮擦的痕棘只是车身上落了厚厚的一层尘土。拂去窗户上的尘土,可以看到车里的内饰也比较新。随后,记者查询得知大捷龙商务车的售价在24万元至36万元之间。这么好的车怎么就扔在这没人要了。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长江路中队交警潘海峰说,经交警信息平台查询,这辆车有盗抢记录,车主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该车被清障车拖走。
劝车主尽快“报废”车辆8月7日下午18时,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三建家属院内,一栋居民楼前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小广告像“牛皮癣”一样横七竖八地贴在面包车身上,车身看上去已经污浊不堪。
几位坐在楼下聊天的老人说,这辆车停在这里两三年了。一位老人将正在马路对面的车主叫了回来。这辆面包车的车主艾力说,这是一辆准备报废的车,但一直忙于别的事情,就耽搁了报废这辆车的事。艾力说,自己也听说了关于治理““僵尸车””的消息。为此还专门打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过此事。
艾力认为,首先这辆面包车不是无主车辆,因为车辆就在自家楼下停着,而且车停在小区内,并没有占据主干道,自己平时也在看管此车。负责处理此事的交警,告知艾力尽快将车辆送去报废。
据了解,车辆申请报废后,根据不同车况,车主可领到500--2000元不等的补偿费用。据乌鲁木齐市沙依区交警大队长江路中队中队长索有财说,2014年该中队已拖移了十几辆“僵尸车”,这些 “僵尸车”大多是社区联系该中队拖移的,也有市民打电话或通过网上投诉,该中队交警前往核实确认后拖移的。
谈到目前“僵尸车”的成因,索有财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部分“黄标车”车主因车辆无法上路,就将车弃之路边,而现在我国对单位车辆的报废有相关制约制度,但对私人车辆到达报废年限或不能通过审验时该何去何从却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造成部分车辆停在路边无人管理。
索有财建议,对于名下有车的车主,如果其车辆未年审也未申请报废,在购买新车时,应该对其给予限制。
遇到“僵尸车”拨打"110"近年来,乌鲁木齐市部分机动车长期停放在城市道路周边和公共停车场内无人认领,长期占用有限的公共停车资源,对广大群众正常生活、出行、环境卫生及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就此,市民可拨打110举报长期停放在城市道路及其周边无人认领的机动车,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及时组织查处。
7月3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行检查各自车辆状态,对于长期停放在城市道路周边和公共停车场的车辆要及时移离。而经营性停车场的业主单位应排查清理停放车辆情况,符合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保险过期、失去使用功能等长期无人认领机动车特征的,及时通知停放人处理。需要查找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提起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这些“僵尸车”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不自行移离,属于妨碍交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拖移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