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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专项调研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服务 并“开药方”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5-15 | 浏览:5995 ]

“楼道的灯坏了好几天了,也不见物业办的人来修。”“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想诉苦都没地儿说。”……提起物业办,不少市民都有话说。

今年西安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收到了8件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个人或集体提案。今年西安市房管局共承办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建议提案共29件,其中涉及物业管理工作的有20件,占69%。

昨日,西安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西安市房管局针对政协委员们的建议予以回复。

■现状1

想炒物业“鱿鱼”难度大

据西安市房管局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有物业企业1678家,物业从业人员15.6万余人。西安市政协委员调研发现,目前,西安市绝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并不是由业主来决定的。部分物业公司利用既得“地盘”,尽量减少成本、占用小区的各种资源“创收”,比如在公共道路上划停车位收费等。而业主如果想要重新选聘、辞退物业企业则存在交接难等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小区名字的市民说,自己小区曾成功地通过司法程序诉至法院“炒”了原物业办,得益于小区人心齐且对相关政策法规很熟,但即便如此,“炒物业”也用了半年时间,难度较大。

■现状2

西安仅一成小区有业委会

“总感觉物业有啥不对,没地儿投诉。”家住大学南路的市民周女士说,自己所在小区水表是先充值再用水,但平时楼道里的水表房小门被物业锁着,业主根本无法查看自家水费余额,有一次自己一个人在家洗澡,突然欠费停水了,只好用毛巾擦掉满头的洗头膏泡沫,下楼去充值,让人非常尴尬。“我给物业建议,要么不要锁水表房,要么哪家水费快用完了,物业给通知一下,但他们都不采纳,爱理不理。”她认为,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业主才能掌握一些话语权。

西安市房管局统计发现,目前全市仅有10%的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部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处于运作不规范的状态。

部分政协委员认为,由于开发商不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千方百计阻挠,使得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非常难。西安市房管局副局长翟金海说,业主自治意识淡薄,部分小区业主代表只为自己谋利,开发区与行政区管辖范围边界不明确,在小区提出成立业委会时,相互推诿扯皮等,都影响到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正常运行。

■现状3

有物业公司重收费轻服务

“我们的物业办似乎只知道收物业费。前一阵要涨物业费,业主集体抵制,最终没涨成。”西安市民朱媛说,自己每个月交99元物业费,但说起物业办都提供啥服务,她还是一头雾水。

西安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局长白湘霖说,物价部门每年接到的投诉举报,约60%涉及物业管理。目前,许多物业公司服务的内容、标准没有公开透明,应该让业主知道收了费提供什么服务,避免承诺的服务缩水打折,重收费、轻服务,必然会引发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

措施

考评差的物业企业将受罚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发文提到,要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白湘霖表示,放开之后如何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物价局和法制局也反复沟通过,放开后,企业自己可以定价,但必须履行一定程序,“不能说涨就涨,不能‘任性’”。物业首先要说清为什么要涨,成本是如何算的;其二,要拿出调价方案,说明理由;第三,由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去协商,协商一致再通过变更服务合同来调价。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则要征得50%以上的业主和50%以上的物业管理面积业主同意。

“从今年开始,我们局将每年确定一到两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项调研,比如老旧小区管理和维修问题、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物业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相符问题,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真正摸清现状,研究对策。”翟金海说,今年西安市人大已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列入重点立法调研计划,房管局将配合开展立法调研。

据悉,2013年,西安市房管局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对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今年,房管部门将予以完善并在全市推行。同时,建立企业诚信考评体系,每年公开通报考评结果,对考评差的物业企业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