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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再生资源回收新规实施 废品回收可跨村镇市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3-01-05 | 浏览:6302 ]

来源:东莞时报


东莞将重拳出击,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进行一场改革。

  《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11日开始正式实施。
  这就意味着,将打破目前东莞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当中的区域垄断、涉黑涉恶、违法占地、违规处置、偷税漏税等情况,再生资源回收将实现买卖自由,不再限制经营者数量和经营区域,买卖双方可跨村、跨镇街甚至跨市交易。
  即将实施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新规到底有哪些突破性变革?昨日,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对这一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从重打击越红线行为
  东莞加工制造企业众多,在东莞有相当一部分的再生资源都是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的废旧金属、边角碎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和副产品等,货值庞大。
  但受区域垄断、暴力垄断的相互交织,压级压价、强买强卖情况很普遍而且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同时,也催生了中间环节的暴利。
  此次东莞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革的一大重点就是设置了四条红线”--治安红线、税收红线、环保红线和用地红线。
  四条红线是自由从事经营活动最基本的准入和前提,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走私贩私、偷税漏税、违法占地、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对于越过这四条红线的任何违法行为,政府都将实施零容忍,从重打击,毫不手软,决不姑息。
  严惩收赃销赃行为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对这四条红线进行了详细解读。
  从治安红线来看,只要是在东莞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都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市公安部门备案,并领取《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对市场主体收赃销赃的行为,一经查处,依法严惩。
  而税收红线则要求,买卖双方的交易必须严格执行发票制度,完善发票管理,认真依法纳税,绝对不得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

  对于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的免税料件,必须按照海关监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违反监管规定私自交易的,将视同走私行为予以处理。
  环保红线更加牵动广大市民的心--产废企业对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经营者处置,不得随意弃置、随意交易。
  用地红线则要求产废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绝对不得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再生资源的堆放必须服从国土、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等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买卖双方协商自主定价
  作为东莞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革的一大重点,就是从明年开始,将坚持市场放开的大原则,放开准入、放开交易、放开定价。
  也就是说,从明年11日开始,将取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数量限制和经营区域限制,只要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都可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进入市场。
  今后东莞的产废企业,和在东莞经合法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之间,都可以直接对接、自由选择、自主交易。由于取消经营区域的限制,买卖双方可以跨村、跨镇街,甚至跨市进行交易。
  另外,产废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交易应随行就市,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主定价,真正实现自由买卖,严格禁止任何经营者进行违法干预。冯欢 蔡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