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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场所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4-08-06 | 浏览:5655 ]

近日,石家庄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和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市内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的通告》。该通告从经营者的资质,回收场所的位置、安全配备、收购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从业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备案;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禁止新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已经设置的按要求逐步迁出,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要严格遵守城市容貌相关规定,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等,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从业者培训合格后上岗。

行业相关人士认为,该通告规范了石家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效的杜绝了火灾等一些潜在的风险,长期来看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但是目前由于二环里不设再生资源回收点,市民出售一些积攒的废报、废品变得很不方便。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能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堵疏结合,加以引导扶持,毕竟再生资源回收有利于环境,减少污染,减少资源消耗。

中再网参考观点:再生资源在回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在确保其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价值的基础上,也要对其回收位置、安全性等方面做出良好的规范。近期江苏昆山发生的爆炸事件也在提醒从业者,要加强职业素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同时,各地方政府也要加强政策支持,扶持引导再生资源行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