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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污染防治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4-08-16 | 浏览:5589 ]

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把握好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关系,即源头减量、过程防污和最终无害3个主要环节。

●必须加强对废旧物资集散地的宏观引导,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形成多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机制,解决推进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和资金问题,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防止这些地方成为“洋垃圾”集散地。

●可借鉴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环境标准,加强对国内再生资源行业的环境监管,提高环境准入门槛,逐步与进口废物许可证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标准接轨,解决“一废两制”问题,提高国内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的整体环境保护水平。

●要继续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圈区管理工作,在已有的17个试点基础上,借鉴针对进口废料加工园区的经验,将小、散、乱的再生利用企业纳入园区统一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越高,节能减排效果就越好。应加强这方面的基础统计工作,核算再生利用行业所实现的节水、节能,减排COD、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以及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的量,并研究统计方法、指标数据来源等,成熟后纳入对地方政府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中,以推动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从源头减量,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体现节能减排效果。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估算其年产值高达2万亿,已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经济转型应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然而,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市场和回收体系普遍存在着无章无序、组织化程度低、小散乱、加工利用技术水平低、不节能、不环保、不安全等现象,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当前影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尽管近年来国家已在政策引导、行业规划、财税政策、部门分工以及监管标准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把握好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关系,即源头减量、过程防污和最终无害3个主要环节。应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体现节能减排效果;在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在废物最终处理阶段,达到无害化安全处置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大气、水、土壤的污染。

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首先是建章立制,保障再生资源无害化处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多项部门规章,以及一系列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标准为规范和监督再生资源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为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牵头着力抓好规划、加工利用企业环保审核以及无害处理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基金制度自2012年实施以来,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企业有64家,共上报正规企业回收拆解处理量近5000万台,目前已向39家拆解处理企业拨付了第一批基金补贴共6.29亿元。

基金补贴的激励作用,使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由原先被小商贩流动回收后大范围流入非法作坊拆解,转变为进入正规企业被规范处理,电子废物拆解污染的局面正在扭转。环境保护部近期还将联合有关部门,下发关于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并淘汰落后企业的政策文件。

第三是加强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的环境监管。我国对进口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风险较小、资源价值较高的进口废料,如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木材等实行进口许可管理制度;禁止进口对环境、卫生风险较大或利用价值低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废旧衣物、废轮胎、电子废物等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

截至2012年,环境保护部共向2603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签发了13566个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量最大的4类废物为废纸、废塑料、废五金(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和废钢铁。

我国已发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进口废物进行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是牵头部门,具体负责进口废物的审批工作;海关总署负责进口废物的查验工作;质检总局负责进口废物的检验工作;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主要参与进口废物目录的制定工作。

第四是专项整治废物加工利用集散点环境污染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针对广东汕头市贵屿镇等电子废物拆解集散地的长期环境污染痼疾,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领导亲自督办,广东省政府组织具体落实。整改电器电子废物拆解单位3000多家,取缔1700多家,基本杜绝了非法焚烧、酸浴电路板等严重污染行为。二是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对全国48个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开展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河北、安徽等重点地区。2012年全国共取缔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窝点5000余家,限期整改近2000余家。专项污染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对遏制废物加工利用集散地污染起到了震慑作用,受到当地各界肯定及老百姓的称赞。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尽管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利用领域仍然存在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需要部门联动,制定政策,加强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继续整治污染严重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集散点。目前,在一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地,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集散点,小作坊遍地开花,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牟取利益。部分企业由拾荒者起家,加工利用过程粗放,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产生的废水、废酸、废气基本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回收组织化程度低,加工处理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造成资源浪费。

为此,必须加强对废旧物资集散地的宏观引导,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形成多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机制,解决推进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和资金问题,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防止这些地方成为“洋垃圾”集散地。

第二,统筹国内国外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管理,逐步改变“一废两制”状况。“一废两制”是指现行管理标准和制度对国内废料和进口废料的企业实行双重管理标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进口废料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构成了进口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总体来看,目前全国2603家依法领取废物进口许可证的企业废料品质普遍较高,环境管理水平较高,整个进口废料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管理规范有序。

相比而言,国内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环保门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偏低,行业小、散、乱,尤其是废塑料、废五金、废电器等劳动密集型加工利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简陋,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化利用率和环保标准普遍低于持进口废物许可证的企业。

为此,可借鉴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环境标准,加强对国内再生资源行业的环境监管,提高环境准入门槛,逐步与进口废物许可证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标准接轨,解决“一废两制”问题,提高国内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的整体环境保护水平。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加强政策引导,整合国家有关废旧物质的回收体系建设和循环经济、城市矿山建设等政策资源,鼓励持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企业加工利用国内同类废料,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内的优势,提升行业整体环境管理水平。

第三,积极推动圈区管理,尤其在口岸地区实行优化布点,多部门联合引导行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改变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加工利用行业小、散、乱的局面,环境保护部已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了进口五金类废物圈区管理工作,引导并促进现有企业进入专门的工业园区,实现污染集中治理。截至2012年底,共有9家园区建成并运行。

要继续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圈区管理工作,在已有的17个试点基础上,借鉴针对进口废料加工园区的经验,将小、散、乱的再生利用企业纳入园区统一管理。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促进行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园区内废水、废气、废渣的统一无害化处理,提升行业整体环境保护水平,降低二次污染。

第四,与节能减排考核相结合,加速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产生。实践证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可有效体现节能减排效果,如进口废料间接减少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据专家估算,2012年进口废纸2800多万吨,与原木制浆比较,废纸制浆减少COD排放约24万吨,约占全行业COD总排放量的32%;进口废钢铁、废铜、废铝等金属共约1400多万吨,与开采原矿冶炼比较,减少固体废物排放9亿多吨,节能13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1万吨。

因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越高,节能减排效果就越好。应加强这方面的基础统计工作,核算再生利用行业所实现的节水、节能,减排COD、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以及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的量,并研究统计方法、指标数据来源等,成熟后纳入对地方政府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中,以推动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从源头减量,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体现节能减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