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1~11月份,陕西省民生支出完成2626.76亿元,增长9.71%,高于财政支出总体增幅1.3个百分点,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80%以上,确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科技、医疗卫生、农林水、城乡社区事务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今年,我省财政部门强化民生兜底意识,抓好民生政策衔接,努力调整支出结构,省级新增财力安排支出156.8亿元,其中用于民生部分126.2亿元,占新增财力的80.5%,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社会保障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涨”,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提高了企业退休志愿军老战士等部分社会群体补助标准,实施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制度,调整了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医疗卫生方面,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50元/人年,高于国家标准3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教育方面,实现营养改善全省覆盖,提高教育保障标准,将学前一年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150元/生·年,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从1100元提高到4000元/生·年,将高中生均经费标准从400元提高到600元/生·年。科技文化体育方面,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亿元,支持创新型省份发展。
保障性住房方面,在中省财政投入145亿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开行360亿元棚户区改造低息贷款;通过平台融资120亿元,支持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50亿元,支持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移民搬迁方面,整合中省市县财政资金41.4亿元,支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和后续产业培育。就业方面,将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