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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7-14 | 浏览:6472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陕西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

《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含自建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列入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

《方案》要求,从七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2020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结合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二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在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以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针对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存在问题的化工园区和企业,重点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完善鉴别程序。

三是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各单位每年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其他产废单位分行业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

四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抽查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五是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020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六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七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排查整治过程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如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方面问题,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同时,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到2022年年底结束。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