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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将增加鼓励补贴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4-08-16 | 浏览:5859 ]

珠海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加大力度。记者昨日从珠海市科工贸信局获悉,提前报废黄标车,将增加财政补贴。其中,于今年底前报废,可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机动车,除享受《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的原有补贴外,将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60%

根据规定,从81日起至2015年底止,珠海车主既符合《办法》补贴范围,又符合当年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规定的,可同时申请国家和珠海市的补贴。

有报废年限且可继续使用年限(下称可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载客、载货汽车,车主在今年前和2015年报废的,将增加奖励补贴。其中,于今年1231日前报废的奖励标准为:可使用年限在2- 5年内的机动车,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可使用年限在6-10(10)内的机动车,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40%;可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机动车,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60%。而于201511-1231日期间报废的奖励标准为:可使用年限在2- 5年内的机动车,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可使用年限在6-10(10)内的机动车,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可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机动车,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

而无报废年限的非营运小型载客车(不含微型车)和专项作业车的车主,于今年1231日前报废的奖励标准为:已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已使用年限在11- 20年之间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于201511- 1231日期间报废的奖励标准为:已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5%;已使用年限在11- 20年之间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