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进口再生资源原料有了较快发展。2013年广西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再生资源废物原料3736批、重量83.5万吨、货值9.45亿美元,与2012年相比,批次增长23%、货值增长38%,主要种类是冶炼渣、废五金和合金废料(其重量、货值约占全部进口废物原料的90%),其余是少量的废纺织原料、废塑料和废纸。进口口岸有梧州、防城港和贵港,钦州和北海口岸在2012年以前也有少量废物原料进口。
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于2010年建成投入运行,该园区是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位于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已建成一期工程面积5000亩,总规划面积10000亩,规划年拆解加工各类进口废旧有色金属能力达到300万吨,园区目前运行状况良好,2013年进口货值达8.75亿美元。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也是国家环保部批准建设的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圈区管理”试点园区,规划通过三期建设,形成每年350万吨的废五金类拆解加工生产能力,目前园区正加快推进一期80万吨废物拆解生产能力的建设,争取2014年通过验收投入运行。
进口再生资源废物原料作为一类高风险的进口商品,直接关系到国门安全和环保安危,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工农业生产的繁荣稳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息息相关,受到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因此,对进口再生资源原料要加强检验检疫监管、防止国外有毒有害废物和生活垃圾进入我国,使进口再生资源原料得到正确的利用,既实现其资源价值、又不产生环境危害。广西检验检疫局从保卫国家环境和国民健康安全的高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进口再生资源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有效防止不符合环控标准的废物入境,保障我国的环境和经济安全。
该局实行进口废物原料国内、国外市场双准入,提高了进口废物原料来源的可追溯性,有利于实现源头把关和治理;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注册登记管理,有力地促进国内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的提高,规范了进口秩序,促进了进口废物原料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装运前检验。通过境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废物原料实施装运前检验,阻止了大量不符合规定的固体废物启运发往中国,从源头上降低了进口废物原料的安全、卫生和环保风险。
按照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接受单证齐全有效的进口废物原料报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及检验检疫规程实施现场检验检疫,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双人检验和定期轮岗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作自查和督查,确保工作质量。
加强进口废物原料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自律;对已获得注册登记的国外供货商,根据其所供废物原料在到货口岸检出环保、安全、卫生等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注册登记诚信度采取惩戒性措施。
制订了《广西检验检疫局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应急预案》,规定了对进口废物原料出现放射性超标或夹带严重危害环境的夹杂物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加大预防和打击境外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的力度。与地方政府和有关打私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打击“洋垃圾”非法进口,查获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及时通知海关和环保部门,由口岸海关依法责令进口者或者承运人作退运处理。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边境沿线的巡查,加强边境打私综合治理物理隔离设施的建设,打击“洋垃圾”非法入境行为。
创新“圈区管理”园区的进口再生资源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对实行“圈区管理”的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广西检验检疫局和梧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促进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发展合作备忘录》,积极探索“现场查验+后续监管+诚信评价”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以现场查验为主,视频监控为辅,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实现全程监管,提高了查验工作质量和效率;开展园区国内收货人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工作,引导园区企业提高进口废物质量,提升企业自身的管控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对建设中的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深入宣传检验检疫法规政策,坚持超前谋划、主动对接,跟踪指导园区检验检疫查验设施建设,避免工程建设中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浪费和损失;主动为园区进口再生资源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使企业及时掌握检验检疫标准要求和技术信息,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广西检验检疫局还与广西环保厅、南宁海关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明确了信息交换工作组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信息共享,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