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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废旧电器监管 尽早实现“绿色循环”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1-16 | 浏览:5204 ]

  “据调研发现,本溪市城乡结合部的各个废品收购点都聚集着几十户专门拆卸家电的个体户,他们完全采用最原始的手段,将七零八碎的铁板、铜线、塑料等分类卖给收废品的,而没人回收的聚氨酯隔热层板、荧光屏等部件,就直接扔到附近的垃圾堆。希望有关部门对我市的废旧电器处理行业加强有效监管。”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记者看到了市政协委员姜峰就关于废旧电器处理提交的提案。

  家用电器废弃物作为固体废弃物的一种,对人体健康及生活环境可能构成的危害往往被忽视,而在我们周围,自家的电器更新换代后,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将这些废弃的家电低价卖给回收家电的个体户,可这些“电子垃圾”最终去了哪儿?以什么样的方式消失?想必很少有人关心,针对政协委员的提案,记者对我市废旧家电处理行业进行了一番采访调查。

  个体回收者成为废旧家电处理的主力军提及旧家电回收,家住环山路的市民张女士表示,“印象里总能在楼下听到‘回收旧冰箱、旧彩电’的声音,商贩多半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地吆喝着。”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在缺少正规回收机构的现状下,我市一些个体回收者成为废旧家电处理的主力军,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经常能够看到这些人骑着人力三轮车收废旧家电。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攒后,他们会将收来的旧电器进行分类,然后去收购站卖掉,赚取用户和二手摊主之间的差价。

  废品收购点管理并未对废旧电器处理加以要求近年来,本溪市商业局服务业委对我市22个办事处140个社区的200余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定期排查,要求城区内从事废旧商品回收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本溪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再生资源经营准许证》和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废旧商品回收、加工和销售。

  排查规定所有从事废旧商品回收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封闭式经营和存储达标,不得露天存放或乱推乱放;必须保证其经营场所整洁和牌匾规范,不得污染环境,乱涂或占用街路设置牌匾,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废旧商品回收点。

  而记者发现,排查内容更多的是经营管理范畴,并未对废旧电器的处理加以要求,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我市所有废品收购站(点)基本都存在废旧电器的自行拆分及处理,并将废弃物直接扔入民用垃圾箱,废弃液直接排入地下、河里及下水内等问题。